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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廊处罚条例大全四
2012-12-04    编辑:管理员
发廊处罚条例四:店面行为类

1、洗头、冲水不干净、不按摩者,被顾客投诉者,服务不周的,被顾客投诉者扣20元。

2、不问顾客找哪一位师傅电发、吹发或焗油者扣20元。

3、发型助理忘记拿单或不下牌者,扣10—20元。

4、大工吹发、剪发或服务过程、服务不周、跟不足被投诉者扣50元。

5、员工应遵守国家政策法令,任何扰乱店内秩序行为,打架行为,涉及黑社会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,将被立即开除,不作任何补偿,在公司内也同样严禁与客人、同事大吵大闹打架,违者先扣罚500元,除名处理,严重者送派出所接受有关治安管理条例处理。

6、上班时间已过30分钟,自己的发型还乱七八槽,头牌为其轮牌洗吹,员工自己结帐。

7、在店内讲粗口,营业厅待客过程吸烟、持烟、钦水、钦料、食零食、哼小调等罚款50元。

8、营业厅内与不是自己接待的客人谈话,影响其他服务员工作的罚款50元。(打招呼及问候客气两句属正常行为)。

9、大工工作位2平方米范围内,包括桌面、工具箱、工具、工具车、饰品等,不干净整齐,完成发型后,工具、毛巾、杂志还放在桌面,大工乱放的;风筒、电剪乱放的;个人衣服、围布乱放的;影响客人出入,通道不通,有影响店容店貌的,任何一条罚款50元。

10、乱丢垃圾、烟头、吐痰、休息室进食后餐具乱放;休息室、营业厅内食瓜子、花生等零食,罚款50元,冠以“垃圾虫”称号,于休息室挂牌10天,并扫地5天并处。

11、扭曲事实、妖言惑众,扇动同事与管理制度对抗轻者先扣100元记大过一次,重则除名处理。

12、对同事或客人,谈及客人、个人、同事、工作、技术或私人问题的,言人长短,并加具个人意见的、说三道四、踩低同行技术、服务的,有影响公司形象的罚款50元。

13、不准在营业厅、休息室或场外谈论这个客人多少钱,哪个客人多少钱,当客人是水鱼一样的语气,一个月工资多少,收入多少,洗一个头多少等内部商业制数据,不能谈论,如有客人问及,只能婉转说不知道,违者罚款50元。

14、带有情绪化的态度进入工作流程、营业厅内,单单打打,指桑骂的表情不可一世的扮有性格的乱发脾气的态度不友善的,先停牌,扣罚50元再处理,同一天内处理完再犯的,扣罚200元,写检讨。

15、工作期间无意损坏公司财物、设备的,视情况赔偿物价的10%—60%,有意损坏按物价的500%赔偿,严重者停职处理。

16、开例会、集会、月结会等会议迟到的10元,缺席扣30元。

17、不准以任何形式或明或暗与店内异性确立男女关系的,调查属实扣罚500元。

18、工作岗位上班准接听私人电话,违者扣30元。(大工带手机的,只限15秒讲完,超15秒按每秒2元扣罚,超1分钟扣100元。)

19、撕毁处罚单、处罚通告、检讨书等属严重与公司管理制度对抗行为,一次即刻责令带齐私人物品离场,马上除名,并不做任何补偿,包括协议保证金技术培训保证金,当期工资、其他福利等,属公司不受欢迎人物。

20、对外泄露本店规章制度、工作规程、服务流程、培训资料等商业机密先罚1000元,除名,不做任何补偿包括技术保证金,协议保证金和其他福利,并责令为全发型机构公敌,严重者诉于民事法律责任。

21、在营业场内与同事或客人纠缠不清、大吵大闹、无理取闹、单单打打,不管是否有理先扣罚50元再处理。

22、在工作过程中,上级的安排调动方面有失误时,应保持头脑清醒及时提出意见或再报上一级提出,不得与上级发生冲突,否则先扣50元再处理。

23、员工自身行为不检,(例如穿拖鞋上班、穿短裤上班、穿着不论不类、公共场所举高脚、除鞋,讲粗口、营业厅嚼口香糖、行为粗、骂人、餐后不收拾垃圾等)上级有权要求及时纠正更换,并按规章制度处理,员工不能以“我是这样的”为由,否则先扣20元,下牌,待改善完毕后上牌工作,罚站1—2小时,或抄规章条例10—100次并处,写检讨。

24、不准在岗位营业厅内干私活、顶嘴、吵架、聊天、打闹和私自会客,违者扣20元。

25、不准坐着接待客人,上岗时间接私人电话,擅自离开工作岗位,违者扣20元。

26、不准慢吞吞,不高兴地接待顾客,违者扣30元。

27、不准挪用公司毛巾、商品、公物材料、设备和其他用品,违者按情况扣罚20—100元。

28、不准内部私分商品,自买、自卖,自己出售东西、买卖掺假,违者视情况扣罚20—100元。

29、不准私自开电视或加大音量,(指定音量)不准坐客人理发椅、沙发,违者扣罚20元。

30、不准随便变动价格,违者补5倍差价,并罚款50元。

31、不准不服从分工,不听从领导指挥、挑拨离间、分帮结派,越级汇报,违者扣2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