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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浙江省美容美发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
2016-10-13    编辑:管理员

2016年浙江省美容美发职工

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

 

根据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工作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〔2016〕59号)和《浙江省总工会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浙江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浙江省美容美发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》(浙总工发〔2016〕76号)文件,经竞赛技术工作委员会讨论,制订本次竞赛的技术文件。

一、竞赛概述

1.职业名称:美容师 、美发师

2.竞赛形式: 个人参赛

3.参赛对象:符合参赛条件,经各市选拔推荐的人员。

二、命题依据

本次竞赛命题根据《美容师》、《美发师》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的要求为基础,适当增加部分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相关新知识、新技能。

三、竞赛内容与计分

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

1.理论考试题型选择题(单选、多选)、判断题,采用书面闭卷方式,考试时间90分钟。卷面满分为100分。

2.实操考核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,技能操作分必考项目和自选项目(详见竞赛内容及要求表),按百分制打分。 

3.选手竞赛总成绩=理论成绩×30%+实操竞赛成绩×70%根据选手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(保留小数两位)确定选手的竞赛名次。总成绩相同时,以实际操作技能成绩靠前者为先。再不能分出名次,比较技能必考题操作时间,完成时间较短者名次排前。 

 

   四、比赛项目与要求

(一)美容师

美容技能操作由皮肤护理(必考项)与化妆(新娘、晚宴任选一项)组成,每一项目占技能操作成绩的50%,操作总时间为75分钟。具体内容和要求见下表。

表一:         美容师技能大赛实际操作竞赛内容及要求

项目与分值

竞赛内容及要求

备注

时间

1.皮肤护理部分)
(必考)(50%)

卫生消毒、清洁、皮肤诊断、按摩手法、面膜应用、操作熟练程度。脸部护理必须包括颈部护理,敷面膜时需要进行手部基本按摩(面膜当场调膜,脸部、颈部必须同时敷膜,不包括面膜揭下时间)。

自带

模特

30分钟

2.晚宴妆

(选考)(50%)

妆面技术70%,粉底均匀、贴切,突出皮肤质感和立体;妆面干净,色彩搭配合理,过渡自然 ,五官对称、比例协调;妆面设计与晚宴造型意图吻合;整体造型30%,妆面与模特气质、发型、服饰协调。构思新颖,艺术性与实用性相结合,主题突出。

自带

模特

45分钟包括底妆

3.新娘妆
(选考)(50%)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妆面技术70%,粉底均匀,贴切,突出皮肤质感和立体;妆面干净,色彩搭配合理,过渡自然;五官对称、比例协调;妆面设计与新娘造型意图吻合;整体造型30%妆面与模特气质、发型、服饰协调。构思新颖,艺术性与实用性相结合,主题突出。

自带

模特

45分钟包括底妆

要求

1.构思新颖,突出主题,艺术性与实用性相结合。

2.模特需通过赛前检查方可进入赛场,模特服装应与参赛项目相符,不得穿着三点式或短于膝上2寸的裙、裤入场;

3.化妆模特不能纹眉纹眼线纹唇线。

 

(二)美发师

美发技能操作由晚宴造型与“男士时尚修剪造型及色彩设计”组成,每一项目占技能操作成绩的50%。操作总时间为60分钟。(竞赛内容及要求见下表)

美发师技能大赛实际操作竞赛内容及要求

项目与配分

竞赛内容及要求

备注

时间

1. 晚宴造型(必考)

(50%)

赛前可为模特烫发或漂染,选手赛前只可为模特烫发或漂染头发,除基色(棕色或黑色)外可加1——2种搭配色,整个发型色彩不得超过3种。不得预先扎、夹、编等,把头发梳通披发上场,发型梳理在赛场完成。饰物点缀覆盖的发型面积不超过整体造型的30%。

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假发人头

30分钟

3.男士时尚修剪造型及色彩设计(必考)(50%)

选手赛前只可为模特烫发或漂染头发,除基色(棕色或黑色)外可加1——2种搭配色,整个发型色彩不得超过3种,漂染色彩覆盖面不超过整体造型的50%,现场修剪长度不得少于20mm。

自带

模特

30

分钟

要求

1.构思新颖,突出主题,艺术性与实用性相结合。

2.模特需通过赛前检查方可进入赛场,男模特不可穿着暴露,服装应与参赛项目相符。

  3.场地整洁、工具摆放整齐。

 

五、选手须知

(一)理论考试规则

1、参赛选手需持本人大赛编号卡、身份证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,并按座位编号要求就座,将编号卡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,以便查对。

2、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,不准自带并使用非考场提供的书籍、笔记、纸张等物以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。

3、考试时,考生必须将自己的姓名、准考证(即编号卡号码)、单位等填入考卷规定位置,不要在试卷上做其它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。

4、考试时,使用水笔答题,不得使用红色笔、涂改液、胶带纸。卷面字迹工整、清晰。

5、在比赛现场内需保持安静,自觉遵守赛场纪律。不得吸烟、不得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,不准打手势做暗号、不准偷看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、交换试卷、递稿纸等。

6、参赛选手如有疑问,须先举手后向监考人员轻声提问,仅限于与试卷具体内容无关的问题。

7、考试结束时间到后,选手须立即停止答题,将考卷倒扣放在桌上,待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。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不得带出比赛现场。

(二)技能操作规则

1.技能操作参赛选手须提前进行批次与工位抽签,抽签确定竞赛的先后顺序

2. 参赛选手须持本人身份证、参赛证、抽签号并穿上大赛组委会统一发放的赛服提前20分钟检录进场,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。模特需佩戴指定编号进场。

3. 参赛选手与模特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,服从指挥按要求有序统一进场、退场;着装整洁大方、仪表端正,讲礼貌守纪律;操作工位整洁干净、工具摆放整齐安全

4.  参赛选手与模特不得将通讯工具、摄像器材带入比赛现场。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,如出现问题,应立即向现场指挥举手报告,确实是因为场地故障、身体等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,由裁判组做出相应处理。

5.参赛选手所需护发、染发、化妆、护肤品、饰物等所用用品和剪刀、发刷、吹风机等各种工具、用具一律由选手自备,独立完成赛前准备工作。所用电器工具电压必须符合(国标)220V。(美容皮肤护理考试所用到的毛巾、面膜粉、调膜碗组委会统一准备,另外物品选手自行准备。)

6. 在未宣布比赛结束前,模特不准做任何表演动作。

7. 参赛选手如提前完成操作内容,应举手示意,示意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并不可以提前离开赛场。比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,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。

8. 违反以上要求,取消比赛资格。未尽事项由裁判组商量后裁定。

 

 

 

六:推荐教材:

教材联系请与省美容发协会联系,电话:0571-87920967

美容师(高级)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复习指导丛书

美容师(技师/二级) 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南

《美发师(第2版)》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 

《美发师(初级、中级、高级)》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