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:
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,更好地推进全省美发美容服务行业健康发展,积极宣传美发美容行业先进女企业家、经理人的典型,激励更多的女企业家、职业经理人为发展我省第三产业做出贡献。浙江省商业总会、浙江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将开展评选浙江省美发美容行业“时尚·女企业家”、“职业经理人”的活动。
―、评选范围
在本省美发美容行业从业五年以上的女企业家、经营者、职业经理人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年满30周岁以上,热爱祖国,模范遵守国家法规,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个人品德。
2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构建和谐浙江的实践中贡献突出,成绩显著,经营业绩处于行业或本地区领先地位,工作成绩起示范带头作用。
3、积极支持美发美容行业发展,为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。
4、获得各类省市以上荣誉称号。
三、评选方法
由企业申报,市级协会推荐。个别特殊情况者可以直接申报,省美发美容行业“时尚·女企业家”、“职业经理人”评委会评审产生。各申报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被推荐人相关材料(2000字左右)、2寸彩色照片2张报送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办公室(如有个人光盘可 同时提供)。各市地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审核,于12月30日前完成推荐申报工作,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业评委会对推荐人进行评审、公示并表彰。
四、要求
1、各地市协会要积极参与,做好组织宣传工作。要将本地区美发美容行业中最好的女企业家、职业经理人推荐出来,并通过网络等有关渠道进行宣传。
2、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,着重考虑多年来在行业中顽强拼搏、创业创新且业绩突出的人选。确保推荐的女企业家,职业经理人具有典型性、代表性、时代性。
3、对经各地推荐评选出来的“时尚·女企业家”“职业经理人”,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将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表彰。
附:浙江省美发美容行业“时尚·女企业家”、职业经理人的申报表
浙江省商业总会 浙江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
浙江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时尚女企业家、职业经理人申报表 |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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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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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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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(2寸) |
工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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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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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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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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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工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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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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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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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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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任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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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体状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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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程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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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院校与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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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 作 经 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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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业绩 荣誉称号 |
附文字材料2000字左右,荣誉证书复印件。 |
推 荐 意 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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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盖 章) |
2011年 月 日 |
评选委员会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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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盖 章) |
2011年 月 日 |